監 察 及 評 估
| 為確保計劃質素,基督教勵行會作出以下的監察及評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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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定期的探訪(每年約六至八次)以監察整體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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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為每一位兒童編寫進度報告,以便觀察及評估兒童在身心方面的發展。 |
| l | 委派一位同工長駐於西寧市兒童院內,管理兒童護理及寄養服務的發展,並為當地員工及寄養父母安排兒童護理的訓練。我們也會評核員工的工作效率及改進程度。 |
| l | 觀察及評核員工及寄養父母在受訓前後的改進程度。 |
| l | 安排會計師核實兒童福利院的每月收支報告。 |
| l | 每年檢查由基督教勵行會資助及購置的設備及物資。 |
| l | 在完成監察及評估後,制定行動及發展計劃,以針對各不足之處並作出改善及跟進。 |
| l | 基督教勵行會行政總幹事與青海省民政局局長及福利院院長組成之管理委員會,最少每六個月開會一次,以對整個計劃作出評估及制定未來的發展。 |